用Python在另一个类中定义一个类有什么好处吗?我说的是嵌套类。基本上,我有两个我正在建模的类。下载管理器类和下载线程类。这里明显的OOP概念是组合。然而,构图并不一定意味着嵌套,对吧? 我有这样的代码: class DownloadThread: ...2024-06-29 已阅读: n次
可以在jupyter笔记本中调用使用concurrent.futures的python类吗?我发现自己存在以下结构性问题: 我想创建一个数据处理程序类,它将存储我导入的一系列财务数据。(这些可能需要时间,因此我希望将其存储在类属性“cache”中,以避免重新下载) class DataHan ...2024-06-29 已阅读: n次